最新文章
- 05-24 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湖...
- 04-18 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
- 03-18 关于申报2024年度《国家...
- 03-15 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
- 03-07 转发《省社科联联系市州...
- 03-07 转发《湖南省社科联2024...
热门文章
- 02-14 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
- 02-20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
- 02-20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
- 03-16 关于开展2023年芙蓉计划...
- 03-20 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普通...
- 03-27 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部...
关于做好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眼“十四五”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新趋势,立足科教强省建设,推进我省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开展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主要面向我省高等学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教育科研机构的教师和教育科研工作者,有厚实研究基础和较高科研水平的中小学教师也可以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积累。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已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列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不在课题申报指南范围的课题,不予立项。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四、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五、课题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课题结题按照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择优立项(我校申报限报3项)。课题申报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宣传工作,严格把关,按照相关规定对课题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
七、申报人请认真填写《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并于12月26日之前提交申报书纸质稿一式3份(可参考附件2,该版本仅用于校内评审,最终上传系统版本请以系统下载为准),并由各单位填写汇总表一份提交社科处,用于组织校内评审,简单装订,逾期不予受理。
通过校内评审的推荐项目于1月4日之前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申报系统(IP 地址:http://l16.62.79.5)进行系统申报,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申报系统需上传的已签字盖章的单位意见表图片,社科处会将模板发放至学院。
通过学校审核的项目1月6日之前从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网课题申报系统打印学校已推荐的纸质申报书一式1份签字后(不含活页)提交社科处,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包括申报书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以“XX2023年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材料”命名文件夹,发送至社科处邮箱(hnndskb@163.com)。
附件:
1、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2、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联 系人: 吴 专 84635005
报送地址:一教207-1
E-Mail:hnndskb@163.com
点击下载文件: 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