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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湖南省教育厅 科学研究项目(社会科学)的通知

时间: 2024/08/22   作者: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和《关于申报2024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1.重点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聚焦我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着眼文化科技深度融合,瞄准科学前沿,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鼓励联合企业共同申报课题,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世界一流建设(培育)学科和省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2.优秀青年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青年教师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一批进入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一般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起止年限: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4年11月1日,一般项目的执行期限为2年,其他项目的执行期限为2年至3年(202*年12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为在职在岗教师

2.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

3.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三、推荐要求和经费保障

1. 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社科处统一组织评审推荐,各单位不限额),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遴选和推荐工作,并确保项目申请人能正常完成结题情况下予以推荐。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对被撤销项目,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能申请新的项目,追回被撤销项目的科研经费;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学院和项目组成员的责任。

2.立项的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由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四、申报程序

1.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网上填报。各单位的申请账号及密码与去年相同,如忘记或首次申请的请与学院科研秘书联系。

2.9月17日前,申请人凭申请账号、密码用IE游览器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请书模版(系统于9月15日开放,网址https://rms.xuefeng.space/),请按填报说明和申报须知进行网上填报;如有人员超项,申报系统中的“是否超项”栏将会显示“是”。附件材料填写说明见附件,填报完成后上传提交至系统。

3.9月18日前,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书至学院,学院组织形式审查并进行初审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社科处。申请书与相关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简单装订)。各单位按《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格式进行汇总,经科研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汇总表和纸质申请书报送社科处,汇总表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联系邮箱。

4.9月18-24日前,社科处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上报教育厅的项目,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

5.9月27日前,社科处在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中进行推荐操作。

联系人:刘涛   电话:0731-84638380   邮箱:hnndskb@163.com

系统保障咨询:钟坚成,QQ号码:22727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