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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关于加强“绝学”和冷门学科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加强冷门濒危学科的抢救性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学术研究,确保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有人做、有传承。
二、目标定位
1.聚焦国家需求。坚持国家需要、国家站位、国家水准,主要资助对国家发展和文明传承具有长期性、战略性、储备性价值和意义的冷门绝学研究。
2.加强学科建设。着眼推动冷门绝学相关学科长远发展,每年遴选一批研究领域和方向予以重点支持,推动相关学科领域巩固学科发展基础、凝练学科发展方向、优化学科发展布局。
3.扶持学术团队。立足稳定冷门绝学研究队伍、加强中青年人才储备和培养,强化学术团队导向,重点支持依托人文学科研究基地开展长期合作研究的学术团队,推动相关学科领域形成结构合理、代有传承的人才梯队。
4.择优滚动资助。遵循冷门绝学的学科特点和研究规律,倡导“甘坐冷板凳”“十年磨一剑”的治学精神,对获资助的项目建立定期检查评估和动态退出机制,对评估合格的择优予以滚动资助。
三、资助领域
本研究专项重点支持对国家发展、文明传承、文化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或填补空白价值的冷门绝学。主要包括:古文字与出土简牍文献整理和研究,重要历史文化典籍版本收集与整理研究,古代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历史遗存保护研究,石窟寺保护研究,重要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研究,传统村落、历史街区、古老建筑保护研究,边疆民族地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与历史研究,方言与地域文化研究等。
四、资助额度
2024年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继续分为学术团队项目和学者个人项目两个类别,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其一申报。学术团队项目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标准,一般每项资助60—80万元;学者个人项目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标准,一般每项资助35万元。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4)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研究年限
学术团队项目不明确限定研究周期,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动态退出”的管理机制,一般立项后3年内检查评估一次,重点评估学术团队在课题研究、学科建设、学术交流、队伍建设特别是青年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成效,评估合格的予以滚动资助,评估不合格的停止资助。
学者个人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5年,允许个别研究难度较大的项目适当延期。
六、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2.申请学术团队项目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首席专家应当具有正高级职称、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大学术影响力;(2)具有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稳定研究队伍,包括首席专家1人,研究骨干3—5人;(3)团队成员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备承担冷门绝学课题或从事其他相关基础研究的学术水平和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较为合理;(4)研究团队相对稳定,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课题研究。
3.申请人可结合自身科研优势,把握研究重点,自拟选题进行申报。申请人须为课题的实际负责人。
4.申请人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学院申报的,所在学院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切实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5.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县别。不得以与已经出版成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请本研究专项。
6.凡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研究专项中的学术团队项目;凡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研究专项中的学者个人项目。
七、申报安排
本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1.该专项实行限额申报,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申请人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结合自身科研优势,整合相关研究力量,准确把握优先资助领域,确保申报质量和水平。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24年8月10日前确定好申报类别和选题,发送短信告知社会科学处13787789564,以便能及时联系。
2.在网络申报系统未开放之前,请根据申报类别先行下载申请书,认真、如实填写材料。须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全国社科工作办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网络申报系统限时开放。请申请人务必于2024年9月1-8日期间完成系统填报、上传并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淘汰。社会科学处将及时组织专家评审、反馈修改、推荐上报等后续工作。
4.申请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的“项目申报系统”https://xm.npopss-cn.gov.cn。首次使用该平台,请以真实信息注册用户,及时提醒社会科学处13787789564审核注册用户后,方可进入系统操作。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每一个申请人在该平台只能注册唯一账号,请自行保管账号和密码,以备项目管理各环节时使用。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如出现技术故障,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5.申请人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完成提交后,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7份(要求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人签字后,交送社科处项目科,并发送申请书和项目汇总表电子档至hnndskb@163.com。
联系人:刘涛 电话:0731-84638380 邮箱:hnndsk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