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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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管理工作,规范各类项目的结项要求和成果评价标准,减轻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部门负担,提高结项工作效率,全国社科工作办在充分调研和听取意见基础上,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管理工作提出若干改进举措,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将鉴定专家人数减为3人,并调整成果等级划分标准。
2.统一各类项目的鉴定结项标准和做法。
3.进一步明确复议的条件、时限、流程。
4.按项目资助额分类规定免于鉴定的条件。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评价指标体系”三表合一,重新设置成果评价指标,如增加“任务完成度”指标。
全国社科工作办定于2024年1月1日开始试行新的结项管理举措,管理平台的结项程序也正在调整,届时更新。凡在2024年1月1日以后提交结项申请的(包括第二次申请鉴定结项的项目)均适用新规定,需填报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鉴定表》(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及时传达和贯彻通知要求,加强对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指导,做好新老办法的有序对接,平稳过渡。
点击下载文件: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2024年1月版).doc 点击下载文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鉴定表(2024年1月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