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推进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评审办)“五库一系统”(课题立项评审评委库、成果鉴定评审评委库、应用研究成果转化评奖评委库、学术类社科成果评奖评委库、优秀社科专家评选评委库及随机抽取评委软件系统)建设,定期升级我省社科评审评委库,省社科评审办决定更新各单位所推荐的评审专家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入库条件
(一)课题立项评审评委库
1.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政治可靠,品德过硬。
2.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正派、信誉良好,热心于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能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对待学术评价工作,并能积极参加社科学术评审活动和相关研究指导工作。
3.高等院校、党(干)校、军校、科研院所的专家须具有正高职称,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专家原则上要求担任副厅级以上职务,省属国有企业专家要求担任相应领导职务或具有高级职称,推荐专家要求熟悉相关领域发展现状,并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应用能力。
4.在职且人事(劳动)关系在本省,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5.主持过省级及以上课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影响力和较强的学术评判能力。
(二)成果鉴定评审评委库
1.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政治可靠,品德过硬。
2.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正派、信誉良好,热心于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能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对待学术评价工作,并能积极参加社科学术评审活动和相关研究指导工作。
3.高等院校、党(干)校、军校、科研院所的专家须具有正高职称,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专家原则上要求担任副厅级以上职务,省属国有企业专家要求担任相应领导职务或具有高级职称,推荐专家要求熟悉相关领域发展现状,并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应用能力。
4.在职且人事(劳动)关系在本省,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5.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的成果奖;在国家或省级鉴定评选活动中,获省内领先以上等级或相当荣誉。
(三)社科优秀成果评奖评委库
包括应用研究成果转化评奖评委库、学术类社科成果评奖评委库。
1.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政治可靠,品德过硬。
2.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正派、信誉良好,热心于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能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对待学术评价工作,并能积极参加社科学术评审活动和相关研究指导工作。
3.高等院校、党(干)校、军校、科研院所的专家须具有正高职称,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专家原则上要求担任副厅级以上职务,省属国有企业专家要求担任相应领导职务或具有高级职称,推荐专家要求熟悉相关领域发展现状,并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应用能力。
4.在职且人事(劳动)关系在本省,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5.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或相应的成果奖获得者。
(四)优秀社科专家评选评委库
1.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政治可靠,品德过硬。
2.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正派、信誉良好,热心于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能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对待学术评价工作,并能积极参加社科学术评审活动和相关研究指导工作。
3.高等院校、党(干)校、军校、科研院所的专家须具有正高职称,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专家原则上要求担任副厅级以上职务,省属国有企业专家要求担任相应领导职务或具有高级职称,推荐专家要求熟悉相关领域发展现状,并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应用能力。
4.在职且人事(劳动)关系在本省,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5.获得省部级优秀社科专家及相当荣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优秀专家、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计划、人才工程人选。
二、评委库学科组分类
评委库分八个学科构建,分别是: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
三、评委库专家推荐审定程序
符合基本条件的专家由本人提出自荐申请,由学院统一提交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单位集中审批并公示。各单位须严格把关,对有不良反映、诚信缺失、被举报存有问题的人员,不得作为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社科评审委办公室审定。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专家名单不对外公布。
四、填报要求
推荐的评审专家请按要求填写表格一式2份(A4纸印制),电子表格见附件。相关信息填写须注意以下要求:
1.由自荐评审专家本人填写《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表》。
2.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填写《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学科、子目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3.电子表格上基本信息和相关数据要认真填写、核对和修改,不能空缺,不能改动表格样式和栏目排序。
4.《推荐表》和《汇总表》纸质档和电子档请于2021年12月20日前反馈至社科处。
附件:
1、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表
2、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