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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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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人才计划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湘人才发〔2021〕6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的通知》(湘办发〔2017〕42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团联〔2015〕3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1年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人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具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家国情怀和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道德品质。坚持不唯论文、不唯职称、不唯学历、不唯奖项,对特别优秀或作出特别贡献的青年人才,适当放宽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条件。已入选国家或省级人才计划的人才不得申报,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出版过有重要社会影响的著作;
2、近5年内,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级人文社科类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3、创新成果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申报相关要求
1、申报人要按照申报清单客观准确填写、及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见附件)。凡涉及的复印件,须将其原件一同交社科处核实,核查无误后须盖章确认。申报材料、汇总表等电子档请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2、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社科处将根据申报条件组织专家评审后向团省委择优推荐。
3、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3日。
附件:
3. 申报材料清单
联系人:吴专
联系电话:84635005
邮箱:hnndsk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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