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每年6月/12月各受理1次,本次为上半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范围
本次结题只接受2018年以前(包含2018年度)立项项目。之前提交结题未通过的项目;其它年份逾期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见表1)。
二、结题工作要求
1、请有关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结题材料,确保结题工作顺利进行。
2、按照教育厅项目管理办法,论文成果须标注“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项目编号”或“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Hunan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项目编号”,未标注的论文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3、项目结题通过“省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填报。
三、项目结题程序
(一)结题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材料(见附件1-3),于6月15日前交本单位科研秘书汇总,结题材料包括:
1、纸质《结题报告》与支撑材料装订成册,项目负责人签字,一式1份。
2、《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和《成果简介》的word电子文档。
(二)项目结题材料审核评议
1、6月22日前,各学院审核结题材料,或由课题组自行组织专家评议,签署结题验收意见(专家组需要3名高级职称专家,其中本校专家最多1人,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汇总结题材料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5),汇总表签字盖章后连同《结题报告》各一式1份报送社科处。
2、社科处审核,将科研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后的《结题报告》返回学院转交项目负责人进行系统网上填报。
(三)结题材料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
6月23日前,项目负责人用IE游览器打开《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rms.xuefeng.space选择“结题登录”用户,用户名:项目编号,密码:负责人姓名(汉字),进入系统后找到自己的项目,点击项目名称,点成果申报,把有专家验收意见(专家已签名)和学校意见(已盖章)的那一页扫描后的图片插入到结题报告的相应位置,上传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填写成果信息、上传成果附件,完成后点击申请结题。
成果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论文只上传首页和标注页(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专著只传首页和版权页(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成果附件若为复印件,需经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审核并加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上传。
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有关注意事项(见附件4)
(四)学校网上审核上报
社科处在系统中进行审核,推荐上报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
(五)教育厅审查通报
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予以结题备案,并对结题情况进行通报。
四、有关说明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研究年限已经到期的,达到结题条件的,请负责人本次申请结题;对已取得一定进展,目前暂未达到结题条件且没有申请过延期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如未能按时完成结题,教育厅将对该类项目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经费。
联系人:吴专
联系电话:84635005
邮箱:hnndsk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