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参照全国社科工作办对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的做法,省社科规划办决定对2009年以来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和定期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项目结题时间安排:
1、2009年—2013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19年7月1日。
2、2014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19年12月1日。
3、从2019年开始,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实行定期清理,清理期定为立项后5年,具体安排如下: 2015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20年12月1日;2016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21年12月1日,以此类推。
二、清理项目结题要求;
1、结项材料要求:
1)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1份。
2)最终成果简介1份(单独装订)。
3)最终成果1套。以论文或者研究报告结题的要求主持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两篇以上,结题成果与立项项目紧密相关;以著作结题的提交著作出版物,以书稿提交的同时提交三名同行专家意见并需要附上阶段性成果(论文两篇以上),结题成果紧扣项目展开。
4)《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表五“经费决算表”栏需实事求是填写,并由计财处科技经费管理科和学校审计处审核盖章后再上交科技处。如果是无经费资助项目,则不需要盖章。所有电子档材料请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nndskb@163.com)
2、各单位要认真对照立项文件进行全面清查,按照未按期结项的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清单(清单数据如有错漏,请及时联系科技处)将清理事项及时通知到有关项目负责人。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其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采取切实措施,按立项通知要求尽快完成研究任务、拿出最终成果,并在清理截止期前按程序办理结项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结题材料。
3、对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作终止处理。被终止执行项目的结余资金,以及被撤销项目的已拨资金,省社科规划办要求项目负责人按原渠道退回资金。
联 系人: 吴专 84618718
地 址 :科技处101
E-Mail: hnndskb@163.com
附件:
1、2019年湖南省社科基金清理项目汇总表(单独发各单位)
2、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