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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创新引领 打造农业强省之路

时间: 2020/09/15   作者:   点击:

 

主体创新引领 打造农业强省之路

——我校社科专家谈“湖南省农业产业化发展”

 

 

722日下午,湖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推进会在长沙召开。省委书记杜家毫强调,要旗帜鲜明地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着力实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打造以精细农业为特色的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目标任务,推动湖南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加快迈进。省委副书记乌兰在会上指出,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于湖南省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坚持精细发展,加强科技创新,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自身实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要抓住机遇,规范运行管理,增加发展活力,积极创先争优,与龙头企业共同引领湖南省现代农业发展迈出新步伐。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加大服务力度,优化政策措施,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创造优良环境。针对“湖南省农业产业化发展”这一议题,我校社科专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相关观点如下:

一、农业产业化是湖南由农业大省迈向农业强省的必由之路

龙方教授认为,在湖南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迈进的过程中,农业产业化意义重大。一是农业产业化是连接农户与市场的重要桥梁,是克服小农户生产分散、批量小、成本高、风险大、与大市场对接难等不足的理想途径。二是农业产业化是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的放大器。通过龙头企业对初级农产品进行转化或加工,不断释放初级农产品的价值能量,不断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不断提高农产品的需求弹性,最终提高农产品的利润率和竞争力。三是农业产业化是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的加速器。在农业产业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各个环节提出的技术需求促使龙头企业或农业科研机构组织力量进行研发,从而全面实现农业科技创新,并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四是农业产业化是全面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根本途径。通过农业产业化,可以保证农民在农产品生产环节、加工环节和销售环节顺利就业并获得稳定收入,实现就业多元化、收入多元化,最终全面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是引领湖南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关键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等。湖南农业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以农业产业化引领农业现代化的良好格局”。当前,湖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实力不断增强,但发展潜力依旧巨大,需要继续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引领湖南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

1.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领农业产业化纵向发展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湖南农业精细发展的关键抓手,在实施乡村振兴、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等方面作用突出。目前,湖南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4.8万家,其中649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5910亿元。但是,湖南虽有千亿级的农业产业,但没有成长出千亿级的农业龙头企业,需要继续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领农业产业化纵向发展。古川副教授认为,现阶段湖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亟需扩大规模、提高经营效率和行业竞争力,既要加强科技投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也要进行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的配置效率,更要提高行业竞争能力,进行深度产业融合,“以做精做优促进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不断做强做大”,带动湖南农业产业化迈上新台阶。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头连接农户,一头连接流通商或消费者,成为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相关数据表明,湖南农产品加工企业连接基地600万公顷,带动农户近1000户,约占湖南农户数的60%,对农户人均纯收入贡献率超过15%。然而,湖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一二三产融合深度不够,产品附加值低,政策协同效应有待进一步发挥。何平均教授认为,要提高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一是重点打造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育核心骨干企业,强化辐射带动作用,加速集群集聚,增强产业示范引领。二是注重延链融产,纵向延长产业链条,横向融合产业形态,促进产业提质增效。三是以供给侧改革为导向,根据比较优势原则,培育特色和优势品牌,增加特色农产品加工业的核心竞争力。四是创新扶持方式,建立政策支持长效机制,发挥用地、融资、人才、税费等政策的协同作用,改善企业营商软环境。

2.加快农民合作社联合与合作,引领农业产业化横向发展

习近平主席在吉林考察时提出,“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地探索不同的专业合作社模式”,实质是国家层面在鼓励和引导合作社与不同主体、合作社与合作社之间开展联合与合作。至2018年底,湖南农民合作社已经得到长足发展,总数达到7.9万家,有成员345.7万户,占湖南农户总数的24.9%。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农民合作社的联合和合作,引领农业产业化横向发展。孙艳华教授认为,加强农民合作社联合与合作,一是要以加大要素投入、推动要素融合为基础,实现各主体合理分工、稳定合作。从合作社到联合体、联合社等,通过资金、品牌、技术等要素融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使合作社变大、聚力、做实,达成互利共惠的联结机制。二是要以股份合作等方式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让更多小农户分享高质量农业产业化发展成果。农民合作社开展联合与合作目前处于初级阶段,很多问题仍有待在实践中检验。但可以预见的是,在法律和政策的支持下,农民合作社的联合与合作将迎来新的发展黄金时期。

3.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奠定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石

家庭农场已成为助推精准扶贫、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乡村振兴与发展现代农业的生力军。2019年,湖南家庭农场认定数3.98万户,土地经营面积达到56万公顷。在稳步扩大家庭农场规模的基础上,要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奠定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石。易朝晖教授认为,通过促进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应做到:首先,加强组织、法律和市场等制度建设,完善家庭农场创业生态系统,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品种、新农机,发展规模经营,进一步发挥家庭农场带动小规模农户的示范作用。其次,加大农民教育培训投入,提升家庭农场创业者素质,适时调整或重构家庭农场商业模式,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再次,健全家庭农场孵化机制,构建农业公益性网络服务平台,促进农场与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等主体的网络互动,积极组建家庭农场协会和联盟。最后,政府部门要不断创新政策支持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持续满足家庭农场不同成长阶段在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普适性与多样性需求,推动农场主增强持续创业意愿并采取生态绿色化发展方式,进一步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产提效,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三、金融支持是湖南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是发展农业产业化必不可少的坚强后盾。目前湖南农业产业化中各经营主体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金融供需矛盾的存在制约着农业产业化发展。罗荷花副教授认为,要充分发挥金融活水作用,助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一是制定金融扶持政策。完善涉农贷款投放指标考核机制,进一步发挥信贷导向作用,优化信贷投放结构,重点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力度。通过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扶持政策,培育与发展一大批优势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大信贷供给投入。细分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各农业经营主体差异化的资金需求,破解其融资难题。同时,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长期信贷的投放力度,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转型与升级。三是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大力发展产业链金融,加强金融机构与涉农核心企业合作,助推农业产业的“接二连三”,重点扶持第二产业,联动发展第一、三产业,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助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四是分散化解产业风险。积极引导保险、融资担保等机构参与,分散农业产业链条中各环节的风险。同时,建立政府主导的农业产业化风险基金,探索农业产业风险补偿机制,分摊与化解现代农业产业风险,促进农业产业化持续发展。

四、借鉴省外经验是推进湖南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加速器

针对湖南产业化发展中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中普遍存在的组织化程度低、日常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喻言副教授认为,省外的一些经验值得借鉴。山东在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方面走在前列,出台了八项政策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在政策、财政支农资金、税收、农村用地、生产经营基础条件、金融信贷、人才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湖南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河南坚持产业集聚的发展理念,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坚持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抓好载体建设,重点打造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努力打造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农业产业化。目前河南已发展成众所周知的农业大省和农产品加工大省,为湖南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湖南要积极借鉴省外经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理定位,以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目标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主体;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发展规模和质量,鼓励发展标准化种养殖,打造特色优势产业;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资供应链和农业产业链的基础上进行合作,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培育一批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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